人社部专项职业能力心理健康指导证书证书(证书来源学员证书摆拍)
证书颁发:
人社部专项职业技能(心理健康指导)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为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,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要求,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,经考核合格,特发此证。
使用说明:
1.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。
2.本证书持有者已经通过专项职业技能考核,具备从事该项职业领域对应岗位中特定工作活动的必备能力。
3.本证书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,人社部钢章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公章方为有效。